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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蔡明珊 - 教務組 | 2019-06-12 | 點閱數: 552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108年度消防夏令營活動報名簡章

壹、 目的

為配合108年暑假期間「青春專案」之實施,提倡青少年正當休閒活動,並落實防火、防災扎根教育,特辦理「消防夏令營」,藉由參與各項體驗活動,奠定學童消防知能,提升其防火、防災及避難逃生基本應變能力,進而了解並認同消防工作。

貳、 主辦單位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參、 參加對象

    本縣國小高年級(108學年度升5、6年級)學童共50名,惟已參加本局107年度消防夏令營者,基於資源充分利用原則,須俟活動報名人數尚有名額,方可參加。。

肆、 活動地點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1樓廣場及6樓消防宣導教室(澎湖縣馬公市重光里四維路320號)。

伍、 活動日期

    108年8月2日(星期五)8時00分至16 時40分(8時00分起受理報到,8時30分活動正式開始)。

陸、 活動費用

參加本活動完全免費。

柒、 活動項目

一、 消防宣導教室參訪。

二、 雲梯車體驗。

三、 緩降機操作。

四、 消防車輛、裝備器材介紹。

五、 火場逃生演練。

六、 消防射水操作。

七、 雙節梯操作。

八、 拋繩槍操作。

捌、 報名方式(如附件)

一、 本縣各國民小學高年級學童有意願參加者,請填具報名表(如附件),經監護人同意,並簽章確認後,送至本局4樓災害預防科彙辦。

二、 報名期限:自即日起受理報名並依報名先後順序受理50名,額滿為止。

三、 報名受理結果,將於108年7月15日公告於本局網站。

玖、 活動獎勵

一、 參加活動之學童每人贈送宣導活動T恤1件及防火宣導品1份。

二、 全程參與活動之學童,於活動結束後,頒發結訓證書。

拾、注意事項

一、 不適合過度激烈運動或患有特殊疾病者,於報名時特別註明,以利照護。

二、 參加活動之學童,當日請攜帶健保卡。

三、 參加學童請勿攜帶貴重物品,以免遺失。

四、 活動當日請由學童家長陪同至本局2樓為民服務中心辦理報到,活動期間則由本局教官全程帶領。活動結束後,請家長於17時前至本局1樓接送學童返家。

五、 請參加之學童務必遵照各站教官指導操作,以確保活動安全。

六、 參加活動之學童午餐由消防局訂購便當提供,請於報名表填註葷食或素食。

七、 活動當天請參加學童著輕便服裝(請勿著裙子),以便於操作各項體驗活動。

八、 參加本活動之學童均由消防局投保意外醫療險新臺幣20萬元(包含殘障理賠最高新臺幣200萬元。依保險法第107條規定,未滿15歲之兒童,無法獲得壽險給付)。

九、 活動如遇天候或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如期辦理時,主辦單位另行個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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